國家醫(yī)保局印發(fā)兩批立項指南 促進藥學服務向居家患者延伸
摘要:藥學類立項指南根據應用場景,將患者需求明確、服務內容具體、技術路線清晰的藥學類服務事項轉化為價格項目,設立藥學診查、集中配置、濃度測定、中藥藥學服務等4類10項價格項目。
新華社北京2月12日電(記者 徐鵬航)國家醫(yī)保局近日印發(fā)一般治療類和藥學類兩批醫(y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其中一般治療類將已有價格項目規(guī)范整合為63項,藥學類將已有價格項目規(guī)范整合為10項。
據介紹,一般治療類立項指南綜合兒童患者治療服務操作難度和風險較大等因素,在注射、置管、洗胃等部分價格項目中設立兒童加收項,激勵醫(yī)療機構優(yōu)化兒童患者診療服務質量。
藥學類立項指南根據應用場景,將患者需求明確、服務內容具體、技術路線清晰的藥學類服務事項轉化為價格項目,設立藥學診查、集中配置、濃度測定、中藥藥學服務等4類10項價格項目。
其中,統(tǒng)一設立門診診查費(藥學門診),鼓勵符合資質的藥師通過門診出診,為患者提供科學合理用藥指導;新設居家藥學服務費,藥師上門為患者提供用藥評估指導等服務,可通過“上門服務費+居家藥學服務費”的方式據實收費,促進藥學服務向居家患者延伸,更好滿足老年人和行動不便患者用藥需求。
國家醫(yī)保局表示,下一步將指導各省份醫(yī)保局參考相關立項指南,制定全省統(tǒng)一的價格基準,由具有價格管理權限的統(tǒng)籌地區(qū)對照全省價格基準,上下浮動確定實際執(zhí)行的價格水平。
責任編輯:姚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fā)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yè)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yè)(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fā)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豫公網安備 41170202000005號